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26263-2010 通信用风能电源系统.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风能电源系统的定义、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储运。

本标准适用于向通信设备供电的风能发电系统或混合发电系统,不适用于向电网送电的风能发电

系统和柴油发电机组等发电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IEC 60068-2-1:

2007,IDT)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IEC 60068-2-2:

2007,IDT)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IEC 60068-2-78:2001,IDT)

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

(IEC 60068-2-6:1995,IDT)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盐雾(IEC 60068-2-

11:1981,IDT)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ISO 2859-1:1999,IDT)

GB/T 3873—198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4980—2003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

GB/T 19068.1—2003 离网型风力发电机组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20626.1—2006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YD/T 122—1997 邮电工业产品铭牌

YD/T 282—2000 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

YD/T 799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 944—2007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983—1998 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

YD/T 136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

YD/T 1363.3—2005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

协议

IEC60896-11 固定型铅酸蓄电池 第11部分:排气式 要求和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GB/T 26263—2010

3.1

风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 rated output current of
wind energy system

风力发电机组经过控制器变换后的额定输出直流电流。

3.2

太阳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 solar energy rated
output current of photovoltaic power system

太阳能电池方阵经过控制器变换后的额定输出直流电流。

4 风能电源系统组成

4.1 系统组成

系统由风力发电机组(包括塔架)、蓄电池(组)、控制器(包括稳压装置和配电单元或与其他电源系

统的接口)、逆变器(可选)等组成。

4.2 产品分类

根据系统的组成部分可分为:

— — 独立风能电源系统;

— 风能-市电互补电源系统;

——风能-柴油发电机组互补电源系统;

风光互补电源系统:

—— 其他混合发电系统。

4.3 系统的构成

4.3.1 独立风能电源系统

独立风能电源系统的构成如图1所示。

style="width:9.36736in;height:3.69375in" />

1 独立风能电源系统构成示意图

4.3.2 风能-市电互补电源系统

风能-市电互补电源系统的构成如图2所示。

style="width:10.42708in;height:3.7in" />

2 风能-市电互补电源系统构成示意图

style="height:2.14016in" />style="height:1.74658in" />style="height:1.3398in" />style="height:0.90662in" />style="width:1.16002in;height:0.45342in" />GB/T 26263—2010

4.3.3 风能-柴油发电机组互补电源系统

风能-柴油发电机组互补电源系统的构成如图3所示。

style="width:11.58056in;height:3.64722in" />

3 风能-柴油发电机组互补电源系统构成示意图

4.3.4 风光互补电源系统

风光互补电源系统的构成如图4所示。

style="width:9.85347in;height:3.79375in" />

4 风光互补电源系统构成示意图

4.4 产品型号与命名

系统的型号规格,用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格式如下:

蓄电池标称电压(V)

style="width:1.7733in" />太阳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A)

style="width:2.86in" />style="width:2.32664in" />太阳能代号,用字母"Y"
表示,空缺表示系统无太阳能部分

风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 (A)

style="width:3.42011in" />风能代号,用字母"F" 表 示

示例:风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为200 A,太阳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为100
A, 蓄电池标称电压为48 V 的系

统型号为:F200Y100-48。

注:制造厂可自行规定系统的型号与命名。

4.5 系列

4.5.1 直流输出电压标称值

12 V 、24 V 、-48 V。

4.5.2 风能电源系统额定输出电流

10 A 、20 A 、30 A 、50 A 、100 A 、200 A 、300 A 、500 A。

注:当用户提出要求并与制造厂协商后,可以生产系列数值以外的产品。

GB/T 26263—2010

5 要求

5.1 环境条件

5.1.1 正常使用条件

正常使用条件如下:

— — 室外设备工作环境温度: -30℃~+55℃;

— 室内设备工作环境温度: -5℃~+40℃;

— — 蓄电池工作环境温度: - 15℃~+40℃;

——室内设备工作环境湿度:不大于90%RH。

注:环境温度低于-20℃时,应对蓄电池(组)采用保温措施;工作环境温度超出上述范围时,技术条件由用户与制
造厂协商。

5.1.2 储存运输条件

储存运输条件如下:

— — 蓄电池储运环境温度: -20℃~+40℃;

— — 其他设备储运环境温度: -40℃~+70℃;

——储运环境湿度:不大于90%RH。

5.1.3 大气压力

大气压力范围为(70~106)kPa; 当大气压力在70 kPa
以下时,技术条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制造

厂可根据 GB/T 20626.1—2006 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

5.1.4 振动

系统应能承受频率为(10~55)Hz、振幅为0.35 mm 的正弦波振动。

5.2 风力发电机组

5.2.1 基本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应符合GB/T 19068.1—2003 中3 . 3的要求。

5.2.2 馈线回路电压降

风力发电机组输出额定工作电流时,从风力发电机组到控制器输入端的馈线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

风力发电机组额定电压的5%。

5.2.3 风机塔架

风机塔架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

5.3 蓄电池

5.3.1 基本要求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应符合 YD/T799
的一般要求,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应符合 YD/T 1360 的

一般要求,富液防酸隔爆式蓄电池应符合 IEC60896-11 的一般要求。

5.3.2 高温性能

蓄电池在40℃的环境条件下,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 C 的100%。

5.3.3 低温性能

蓄电池在-5℃的环境条件下,放电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 C 的 7 5 % 。

5.3.4 蓄电池容量恢复性能

蓄电池经5次短路循环后,放电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 Ci₀ 的 9 0 % 。

5.3.5 循环寿命

按6.2.5规定的试验方法,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循环次数不少于600次,即大循环不少于
4次;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的循环次数不少于900次,即大循环不少于6次;富液防酸隔爆式蓄电池

的循环次数不少于1500次,即大循环不少于10次。

GB/T 26263—2010

5.4 控制器

5.4.1 外观与结构

机壳面板应平整、镀层牢固、防腐保护涂层匀称;所有标记、标牌清晰可辨,无剥落、锈蚀、裂痕、明显

变形等现象;可采用墙挂式、嵌入式或落地式安装,应牢固可靠。

5.4.2 输入电压范围

当输入电压在配套风力发电机组输出电压范围变化时,控制器应能正常工作。

5.4.3 输入电流谐波成分

交流输入的控制器,额定工作时的输入电流谐波成分应不超过30%。

5.4.4 直流输出分路

直流配电单元的直流输出分路、蓄电池回路应具有容量适宜的断路器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5.4.5 直流配电单元放电回路电压降

系统输出额定电流时,直流配电单元蓄电池放电回路电压降应不超过500 mV
(环境温度20 ℃)。

5.4.6 充电电压

控制器应能根据蓄电池状态进行浮充、均充手动和自动转换,其浮充电压应能在直流输出电压标称

值的90%~113%之间调整,均充电压应在直流输出电压标称值的115%~120%之间调整。

5.4.7 效率

系统额定工作时,控制器的效率应不低于90%。

5.4.8 温度补偿

控制器应能对蓄电池的充电电压进行温度补偿,补偿系数调节范围宜为(-3~-5)mV/℃/
单体,

基准温度为25℃。

5.4.9 空载损耗

控制器的自身耗电电流应不大于其额定充电电流的1%。

5.4.10 保护功能

5.4.10.1 过流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负载过流自动保护功能。

5.4.10.2 短路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短路自动保护功能。

5.4.10.3 过、欠电压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蓄电池过、欠电压保护功能:

——当蓄电池电压值达到过电压设定值时,控制器应自动告警并采取保护措施,电压下降到设定值

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
当蓄电池电压值达到欠压设定值时,控制器应自动告警并采取保护措施,电压上升到设定值

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

— 控制器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设定。

5.4.10.4 输入浪涌保护

控制器应装有输入浪涌保护装置,应符合 YD/T 944—2007 的要求。

5.4.10.5 **卸荷保护(可选
对配套的风力发电机组有卸荷要求的,控制器应具有卸荷保护功能,卸荷装置的容量不小于风力发

电机组额定功率的2倍,其卸荷动作时间不大于0.5 s。

5.4.10.6 极性反接保护

控制器应具有直流型风力发电机组、蓄电池极性反接保护功能。

5.4.11 告警功能

系统出现故障或进入保护状态时,控制器应发出可闻、可见告警信号。

GB/T 26263—2010

5.4.12 监控功能

控制器应具有下列主要监控功能:

a) 实时监视电源系统工作状态;

b) 采集和存储电源系统运行参数;

c) 能够按照监控管理中心的命令对电源系统进行控制(可选);

d) 应具备RS232 或
RS485/422、IP、USB等标准通讯接口或干接点告警接口,并提供与通讯接口
配套使用的通讯线缆和各种告警信息输出端子,通信协议应符合 YD/T
1363.3—2005 的要 求,监控内容如下:

——遥测: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蓄电池温度,负载电流,环境温度(可选),风力强

度(可选);


遥信:蓄电池过、欠压告警,熔断器/断路器告警,设备故障(可选),控制器或蓄电池充/放

电状态(可选),蓄电池二次下电(可选),市电/油机供电/风能供电/太阳能供电状态;

——遥控(可选):浮充/均充转换,柴油发电机组启动。

5.4.13 显示功能

控制器应能显示:蓄电池电压、蓄电池充放电电流、风力发电机组输出电压/电流、负载电流、风力发

电机组累计发电量(可选)、负载累计用电量(可选)、蓄电池温度、系统工作及告警状态(可选)。

5.4.14 蓄电池(组)管理功能

控制器应能接入至少2组蓄电池,宜具有蓄电池组单只电压管理功能,在蓄电池单只电压不均衡时
发出告警;必要时控制器应能调节充电电压或切断负载以避免蓄电池过充、过放;控制器应能对蓄电池
恒压限流充电,限流值应能根据蓄电池组容量在一定范围内调节,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和阀控式密封

胶体蓄电池的最大充电电流为0.25CioA,富液防酸隔爆式蓄电池的最大充电电流为0.20
CioA。

5.4.15 二次下电(可选)

控制器应具有二次下电功能接口。

5.4.16 杂音电压

5.4.16.1 电话衡重杂音电压

控制器的直流输出端电话衡重杂音电压应≤2 mV。

5.4.16.2 峰-峰值杂音电压

控制器的直流输出端在(0~20)MHz 频带内的峰-峰值杂音电压应≤200 mV。

5.4.17 音频噪声

控制器额定工作时的噪声应不大于55 dBA。

5.4.18 安全要求

5.4.18.1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90%,试验电压为直流500 V
时,交流电路对地、直流电路

对地、交流电路对直流电路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 MQ。

5.4.18.2 抗电强度

交流电路对地、交流电路对直流电路应能承受50 Hz、有效值为1500V
的交流电压(漏电流≤30 mA)

或等效其峰值的2120 V 直流电压1 min,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直流电路对地应能承受50 Hz、有效值为500V 的交流电压(漏电流≤30 mA)
或等效其峰值的710 V

直流电压1 min,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5.4.18.3 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点应有明显的标志。

外壳及所有可触及的不带电金属零部件与保护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应不大于0.1Ω。

GB/T 26263—2010

5.5 电磁兼容性

5.5.1 传导骚扰限值

传导骚扰限值应符合 YD/T 983—1998 中5. 1的要求。

5.5.2 辐射骚扰限值

辐射骚扰限值应符合 YD/T 983—1998 中5.2的要求。

5.5.3 静电放电抗扰性

系统机柜应能保护产品抵御静电的破坏,其保护能力应符合 YD/T 983—1998
中7.3表9"静电放

电”的要求,应能承受不低于8 kV 静电电压的冲击。

5.6 可靠性

MTBF≥1×10⁵h。

6 试验方法

6.1 风力发电机组

6.1.1 基本要求试验

基本要求的试验应按照GB/T 19068.1—2003 的规定进行。

6.1.2 馈线回路电压降

风力发电机组输出额定工作电流时,用电压表测量从风力发电机组到控制器输入端的馈线回路电

压降,应符合5.2.2的要求。

6.1.3 风机塔架

按照GB/T 2423.17—2008中的试验方法对样品进行48 h
的盐雾试验,试验后的样品应符合5.2.3的

要求。

6.2 蓄电池

6.2.1 基本要求试验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按照YD/T799
的规定进行试验,阀控式密封胶体蓄电池按照 YD/T 1360 的

规定进行试验,富液防酸隔爆式蓄电池按照 IEC60896-11 的规定进行试验。

6.2.2 高温性能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放入恒温箱,调节温度至40℃±3℃,蓄电池温度与环境温度平衡后,用I₀
(A)

电流放电。

放电过程中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每隔1 h
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当电压达到1.90 V 时,每

隔5 min 记录一次;当电压达到1.80 V
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结果应符合5.3.2的要求。

6.2.3 低温性能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放入恒温箱,调节温度至-5℃±2℃,蓄电池温度与环境温度平衡后,用I₀
(A)

电流放电。

放电过程中电流值的变化应不大于1%,每隔1 h
记录一次蓄电池电压;当电压达到1.90 V 时,每

隔 5 min 记录一次;当电压达到1.80 V
时,停止放电并记录放电时间;结果应符合5.3.3的要求。

6.2.4 蓄电池容量恢复性能

试验步骤如下:

a) 完全充电的蓄电池用I(A) 电流放电至接近0 V
后,将其正负极短接并保持24 h;

b) 将蓄电池完全充电后,重复步骤 a),共循环5次;

c) 蓄电池完全充电后,用Io(A) 电流放电至1.80 V/
单体,放电容量应符合5.3.4的要求。

6.2.5 循环寿命

用于循环寿命试验的蓄电池应符合6.2.1的要求。

第一阶段(低荷电、浅循环):

GB/T 26263—2010

a) 将完全充电的蓄电池放入高温箱,调节温度至40℃±3℃,保持16 h;

b) 以 I₀ (A) 电流,放电9 h 或蓄电池电压至1.75 V, 停止放电;

c) 以1 . 03Io(A) 电流,充电3 h;

d) 以 Io(A) 电流,放电3 h; (当单体电池电压低于1.5 V
时,循环寿命试验终止。)

e) 重复步骤 b)、c)49 次 ;

f) 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第二阶段(高荷电、浅循环):

g) 以1 . 25Io(A) 电流,放电2 h;

h) 以 I₀ (A) 电流,充电6 h;

注:蓄电池充电限制电压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i) 重复步骤 f)、g)99 次 ;

j) 蓄电池完全充电,进行下一阶段试验。

第三阶段(10 h 率放电):

蓄电池在常温环境中静置16 h 后进行10 h
率放电试验,若放电容量大于额定容量的80%,再进行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试验,否则循环寿命试验终止。

结果应符合5.3.5的要求。

6.3 控制器

6.3.1 试验原理图

控制器的试验原理图如图5所示。

style="width:11.47361in;height:5.24722in" />

5 试验原理图

6.3.2 外观与结构

目测检查控制器的外观与结构,应符合5.4.1的要求。

6.3.3 输入电压范围

试验电路如图5,接通稳压电源,启动系统,在配套风力发电机组输出电压范围内调节,检查控制器

是否正常工作,结果应符合5.4.2的要求。

6.3.4 输入电流谐波成分

控制器额定工作时,用数字功率计测量控制器的输入电流总谐波含量,应符合5.4.3的要求。

6.3.5 直流输出分路

检查直流配电单元的输出分路,结果应符合5.4.4的要求。

GB/T 26263—2010

6.3.6
直流配电单元放电回路电压降

控制器额定工作时,用直流电压表测量直流配电单元的蓄电池端子到负载端子之间的电压降,若环

境温度不是20℃,应按式(1)计算,结果应符合5 .4 .5的要求。

式 中 :

t—— 测试时环境温度;

V²o——20℃ 时的电压降;

style="width:2.55997in;height:0.619in" />

……… ………………

(1)

V.— t℃ 时的电压降;

α — — 铜导体电阻温度系数。

6.3.7 充电电压

测试电路如图6所示。用稳压电源模拟风力发电机组通过控制器给蓄电池充电,检查蓄电池均充、

浮充状态的转换,调整浮充电压和均充电压,结果应符合5.4.6的要求。

style="width:5.74028in;height:5.60694in" />

图 6 充电电压试验原理图

6.3.8 效 率

在输入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均为额定值时测量,按式(2)计算效率,结果应符合5
.4 . 7的

要求。

式 中 :

U。——输出电压值;

I。——输出电流值;

U;—— 输入电压值;

I—— 输入电流值。

style="width:1.47988in;height:0.61996in" />

…………………………

(2)

6.3.9 温度补偿

将控制器和温度传感器放入恒温箱中,调节恒温箱的温度至稳定状态,记录控制器随温度变化的充

GB/T 26263—2010

电电压,结果应符合5.4.8的要求。

6.3.10 空载损耗

控制器输出空载时,用电流表测量控制器的自身耗电电流,结果应符合5.4.9的要求。

6.3.11 过流保护

5.4.10.1 的

要求。

6.3.12 短路保护

5.4.10.2 的要求。

6.3.13 过、欠电压保护

试验电路如图5,用稳压电源模拟风力发电机组通过控制器给蓄电池充电,当电压至过压保护值以
上后,再将电压回调至恢复点;模拟蓄电池通过控制器给负载放电,当电压至欠压保护值以下后,再将电
压回调至恢复点;分别调节控制器的蓄电池过、欠压保护值,重复上述试验;结果应符合5.4.10.3的

要求。

6.3.14 输入浪涌保护

检查控制器的输入浪涌保护装置,按照 YD/T
944—2007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5.4.10.4的

要求。

6.3.15 卸荷保护

在卸荷装置两端接入交流稳压电源,调节电压使卸荷装置承受的功率为风力发电机组额定功率的

2倍,保持1 h,检查卸荷装置是否正常工作且不损坏。

试验电路如图5,接通稳压电源,启动系统,将蓄电池端电压调节至过压保护值,测量卸荷装置的保

护动作时间,连续试验5次,其平均值应满足5.4.10.5的要求。

6.3.16 极性反接保护

试验电路如图5,对于直流输入的控制器,反接直流稳压电源的极性,开启系统,检查控制器是否保

5.4.10.6 的要求。

6.3.17 告警功能

试验电路如图5,接通稳压电源,启动系统,模拟故障或使控制器进入保护状态,结果应符合5.4.11的

要求。

6.3.18 监控功能

检查控制器的监控内容,结果应符合5.4.12的要求。

6.3.19 显示功能

检查控制器的显示内容,结果应符合5.4.13的要求。

6.3.20 蓄电池(组)管理功能

检查控制器对蓄电池的管理功能,结果应符合5.4.14的要求。

6.3.21 二次下电

检查控制器直流输出配电单元的二次下电接口,结果应符合5.4.15的要求。

6.3.22 杂音电压

试验电路如图7,接通稳压电源,启动系统,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用杂音计中电话衡重加权测量模式,选择600Ω或75Ω输入阻抗和适当量程,结果应符合

5.4.16.1的要求;

— 用 2 0 MHz 示波器并选择适当量程,扫描速度应低于0.5
s,结果应符合5.4.16.2的要求。

GB/T 26263—2010

为(-40±3)℃,试验持续时间为16 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
后,被测试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6.2 低温工作试验

按照GB/T 2423.1—2008中"试验 Ad"
进行试验。控制器无包装、不含蓄电池。试验温度为(一5士

3)℃,试验持续时间为2 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
后,被测试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6.3 高温贮存试验

按照 GB/T 2423.2—2008 中"试验
Bd"进行试验。控制器无包装、不通电、不含蓄电池。试验温度

为(70±2)℃,试验持续时间为16 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
后,被测试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6.4 高温工作试验

按照 GB/T 2423.2—2008 中"试验Bd"
进行试验。控制器无包装、不含蓄电池。试验温度为(40土

2)℃,试验持续时间为2 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
后,被测试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6.6.5 恒定湿热试验

按照GB/T 2423.3—2006 中"试验 Cb"
进行试验。控制器无包装、不通电、不含蓄电池。试验温度
为(40±2)℃,相对湿度(93±3)%,试验持续时间为2 h,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2 h
后,被测试设备应

能正常工作。

6.6.6 振动试验(正弦)

按照GB/T 2423.10—2008 中"试验
Fc"进行试验,控制器无包装、不通电、不含蓄电池。频率为

(10~55)Hz, 振幅为0.35 mm,X、Y、Z 轴向各30 min。
试验后被测试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出厂检验分为100%检验和抽样检验两种,可根据情况任选

一种,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并发给合格证方能出厂。

7.2 出厂检验

7.2.1 100%检验

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即为不合格,应返修复试;复试不合格,不能发给合格证。

100%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1的要求见第5章和第6章的相关内容。

1 检验项目及判定

序号

项 目

不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

型式

检验

要 求

试验方法

B

C

100%

抽样

1

风力发电机组基本要求

5.2.1

6.1.1

2

馈线回路电压降

O

5.2.2

6.1.2

3

风机塔架

5.2.3

6.1.3

4

蓄电池基本要求

O

5.3.1

6.2.1

5

高温性能

5.3.2

6.2.2

6

低温性能

O

5.3.3

6.2.3

7

蓄电池容量恢复性能

5.3.4

6.2.4

8

循环寿命

5.3.5

6.2.5

9

控制器外观与结构

5.4.1

6.3.2

10

输入电压范围

5.4.2

6.3.3

11

输入电流谐波成分

O

5.4.3

6.3.4

GB/T 26263—2010

表1(续)

序号

项 目

不合格判定

出厂检验

型式

检验

要 求

试验方法

B

C

100%

抽样

12

直流输出分路

O

5.4.4

6.3.5

13

直流配电单元放电回路电压降

O

5.4.5

6.3.6

14

充电电压

O

5.4.6

6.3.7

15

效率

O

5.4.7

6.3.8

16

温度补偿

O

5.4.8

6.3.9

17

空载损耗

O

5.4.9

6.3.10

18

过流保护

O

5.4.10.1

6.3.11

19

短路保护

O

5.4.10.2

6.3.12

20

过、欠电压保护

O

5.4.10.3

6.3.13

21

输入浪涌保护

O

5.4.10.4

6.3.14

22

卸荷保护

O

5.4.10.5

6.3.15

23

极性反接保护

O

5.4.10.6

6.3.16

24

告警功能

O

5.4.11

6.3.17

25

监控功能

O

5.4.12

6.3.18

26

显示功能

O

5.4.13

6.3.19

27

蓄电池(组)管理功能

O

5.4.14

6.3.20

28

二次下电(可选)

O

5.4.15

6.3.21

29

电话衡重杂音电压

O

5.4.16.1

6.3.22

30

峰一峰值杂音电压

O

5.4.16.2

6.3.23

31

音频噪声

O

5.4.17

6.3.24

32

绝缘电阻

O

5.4.18.1

6.3.25

33

抗电强度

O

5.4.18.2

6.3.25

34

保护接地

O

5.4.18.3

6.3.26

35

电磁兼容性

O

5.5

6.4

36

可靠性

O

5.6

6.5

37

环境试验

O

5.1

6.6

7.2.2 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按逐批检验进行,其检验水平使用 GB/T 2828.1—2003
中的Ⅱ水平,抽样方案按 GB/T 2828.1—2003
中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产品的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产品的不合格分为

B 类和C 类。

接收质量限 AQL 分别为:B 类4.0;C 类15。根据AQL 在 GB/T
2828.1—2003表2-A 中查出抽

样所需样本量n、接收数Ac 和拒收数Re。B 类:n=3,Ac=0,Re=1;C
类:n=3,Ac=1,Re=2。

抽样检验应按GB/T
2828.1—2003中13.3执行转移规则;抽样检验后的处置应按GB/T 2828.1—

2003中第7章执行。

抽样检验的检验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1的要求见第5章和第6章的相关内容。

GB/T 26263—2010

7.2.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按周期检查进行,
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检验:

a) 产品停产一个周期以上又恢复生产;

b) 转厂生产再试制定型;

c)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d) 产品投产前或质量监督机构提出。

型式检验项目的
B、C类不合格、要求及试验方法按表1的对应关系见第5章和第6章的相关

内容。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在产品的适当位置必须有标志,产品铭牌的内容、外观、性能应符合 YD/T
122—1997 的规定;产品

包装上应有标志并符合GB/T 191—2008规定。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防潮、防振,并应符合GB/T 3873—1983规定。

产品随带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说明书;

c) 装箱清单;

d) 其他技术资料。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应有遮篷,不应有剧烈振动、撞击等。

8.4 储 存

产品储存应符合GB/T 3873—1983 的规定。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26263-2010 通信用风能电源系统.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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